销售条件 – 电子商务

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定义见下文)适用于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

AerotecnicaColtri S.p.A.

Via dei Colli Storici, 177 – 25015 Desenzano del Garda (BS) – Italy
P.VAT:IT00648210987 – 税号: 01690740178 – REA: 261900
股本: € 1,000,000.00 (i.v.)
PEC:

随后也称为 “卖方”。

e

通过 coltri.com 网站远程购买同一公司产品的消费者客户

在发送订单之前,客户有义务仔细阅读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客户可在上述网站上阅读、保存和存档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

 

第 1 条. 接受服务条款接受服务条款

1.1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定义见下文)及其任何后续修订均适用于客户(定义见下文)使用本网站(定义见下文)和购买产品(定义见下文)。

1.2通过电子商务购买产品应遵守本销售总则以及消费者-客户在下订单时所查阅的网站部分的说明,这些说明应被视为本销售总则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1.3AerotecnicaColtri S.p.A.(”AerotecnicaColtri”)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修改本销售总则的权利,但有一项谅解,即任何修改均不具有追溯力,并自其公布之时起立即生效。

1.4适用于每份订单的条件应为下订单时网站上规定的条件。对本销售总则的任何修订均自网站上公布之时起生效,且仅适用于公布之后的订单。

1.5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是根据有关专业人士与消费者之间签订的远程合同的法律起草的,该法律符合第……号法令的规定。 n. 206/2005(”消费者法典”),Legis Decree No. n. 70/2003 号法令和 n. 经修订的 59/2010。

1.6客户可从以下链接 https://coltri.com/condizioni-duso 下载 2021 年 8 月 14 日发布的本一般条款和条件。

1.7客户应将有关电子商务销售的任何通信和/或投诉发送至卖方的以下地址:

 

第 2 条. 定义定义

  •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下列术语和表述应具有以下含义: –AerotecnicaColtri: 表示 AerotecnicaColtri S.p.A. 公司,注册办事处和生产单位位于 via dei Colli Storici, 177 – 25015 Desenzano del Garda (BS) – Italy,REA 编号:261900,增值税号:IT00648210987 – 税号:01690740178,电话 +39 030 9910301,网站 coltri.com 及相关域名的所有者,电子邮件: (信息):IT00648210987 – 税号:01690740178,电话 +39 030 9910301,网站coltri.com及其相关域名的所有者,电子邮件
    (一般信息),以及以下地址,用于查询有关电子商务程序、订单和发货以及投诉的请求和信息:

    或发送至 PEC 地址:

    – 消费者法典》:指 2005 年 9 月 6 日颁布的第 206 号法令(经修订)。

    – 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 指本条款和条件及其任何后续修订,适用于消费者-客户对网站的使用以及与购买产品相关的合同关系。

    – 订单确认: 指卖方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通知消费者客户接受订单的信息

    – 消费者或消费者客户: 指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3(a)条所指的企业、商业、手工业或专业活动无关的自然人。

    – 销售合同:指由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以及订单确认书组成的文件。

    – 制造商:指 AerotecnicaColtri S.p.A.,作为本网站内特别标明为 “压缩机 “的产品的制造商。

    – 登录凭证:指与每个客户账户相关的 “用户名/电子邮件地址 “和 “密码”,这是访问网站保留区域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

    – 订购单:是指消费客户通过使用卖方网站提及一种或多种产品,并通过 coltri.com 上显示的订购程序发送的表格。

    – 双方:指 AerotecnicaColtri 和消费客户。

    – 产品: 指网站上显示的、卖方通过电子目录提供给消费者-客户购买的货物

    – 专业或职业客户:指从事企业、商业、手工业或职业活动的客户(自然人或法人)(通常拥有正规增值税号)或其中介。如果客户打算以专业人士的身份签订卖方产品的销售合同,则必须在结账页面(coltri.com/checkout)上勾选 “您需要发票 “选项,并填写申请发票的必填项。

    – 网站或网址:指可在以下 URTcoltri.com/products上访问的 “E-SHOP “平台,该 平台由 AerotecnicaColtri S.p.A.所有,致力于零售和远程销售。

    – 卖方,指 AerotecnicaColtri 公司。

 

第 3 条. 订购单和销售合同订购单和销售合同

3.1本网站允许在线订购和购买卖方在本网站上提供的产品。

3.2销售合同包括消费者-客户在订购单中填写的网站条款以及本销售总则。客户可保存并打印本销售总则。

3.3 网站上的订单摘要和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必须在网站上被接受,才能最终确定订购单,其副本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消费者-客户在网站注册时填写的地址。

3.4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网站上显示的产品和价格只要在网站上可见,就一直有效,并可随时更改,恕不另行通知。所有订单均受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以及下订单时网站上显示的价格的约束。

3.5消费者-客户通过本网站购买的所有产品均受本销售总则以及本网站所载其他规定和操作说明的约束。如果上述规定和操作说明与《一般销售条款》中的规定和操作说明发生冲突,应以后者为准。

 

第 4 条 网站注册网站注册 – 访问凭证

4.1消费者-客户应在网站上注册,以便继续订购产品。

4.2注册后,消费者-客户可访问其个人资料,从而使用网站的所有功能(也称为 “个人资料”)。

4.3产品的购买仅限于已达法定年龄的消费者客户。客户承诺提供真实的数据,并在数据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并声明知道自己必须年满 18 岁才能购买产品。

4.4消费者客户还声明,他知道通过其个人资料在网站上实施的所有具有法律和/或经济效力的行为和事实均应归于他本人。

4.5消费者-客户有义务以最谨慎、最保密、最勤勉的方式保管网站访问凭证,并承诺不向他人泄露。

消费者-客户承诺,如果访问凭证或部分访问凭证被盗、丢失或遗失,以及在任何情况下可能被第三方未经授权使用,应立即通知 AerotecnicaColtri 。

消费者客户直接负责保护其个人资料访问凭证的机密性,并承诺以个人名义使用。

4.6消费者-客户还承诺,如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其个人资料访问凭证的情况,以及任何其他破坏其安全的事实,立即通过

通知卖方。

4.7AerotecnicaColtri 不以任何方式对第三方使用消费者客户的个人资料或个人资料访问凭证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无论第三方是否获得消费者客户的授权,也无论消费者客户是否意识到此类损失。

4.8如需进一步了解消费者-客户在使用本网站和与其账户关联的凭证时的义务、卖方在使用本网站时的免责声明以及本网站上发布内容的知识产权,请参阅《网站导航通用条款》,可从以下链接获取:https://coltri.com/note-legali/。

 

第 5 条 合同当事人合同当事人

合同双方为 AerotecnicaColtri 和消费者-客户,其个人数据已在卖方发送的订单确认函中注明:订单确认函构成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 6 条 合同标的合同标的

6.1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适用于消费者从网站 ww.coltri.com,B2C(企业对消费者)部分提供的电子目录中购买产品。

6.2本销售总则不适用于与专业客户签订的合同,本网站的 B2B(企业对企业)版块仅限于专业客户使用。如果专业客户仍通过 B2C 版块与卖方签订销售合同,则《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保护条例对其不适用。

6.1本一般条款和条件适用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或之后进行的所有采购。

 

第 7 条 采购程序和合同的签订采购程序和合同签订

7.1消费者-客户可通过将产品放入 “购物车 “并遵守访问网站的技术程序,购买网站电子目录中的一种或多种产品(在相关信息表中进行了说明和描述)。

7.2网站上对产品的公布和描述构成对消费者-客户向卖方提出合同购买建议的邀请。在实际发送订单之前,客户将看到一个页面,其中概述了所选产品、其价格和任何交付费用。在发送订单之前,可以查看、保存和打印一般条款和条件以及隐私政策。

7.3消费者客户发送的订单具有合同建议的价值,消费者客户发送该订单即表示其已阅读并完全接受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请消费者客户打印并保存卖方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他的订单摘要。

7.4卖方有权自行决定接受或不接受消费者客户发送的订单,且消费者客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不接受订单的情况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或权利主张。卖方通过向客户在网站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订单确认电子邮件的方式确认接受客户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和消费者客户之间签订的购买协议在发送订单确认函时即被视为已经订立,但仍需进行下文第7.5条所述的验证。

7.5消费者客户承认,上述第7.4条中提到的订单确认是在自动检查后发送的;如果在准备订单时,卖方发现目录和/或订单中有关产品价格和/或特性和/或可用性的任何错误,卖方应立即通知消费者客户,以便同意更改或取消订单。

7.6消费者客户作为 “消费者”,可根据法律条款和条件行使撤销权。为此,请参阅本销售总则第 22 条(”消费者-客户的撤销权”)和第 22.6 条(”排除撤销权的情况”)。

7.7消费者-客户承认,网站上发布的某些产品可能不适合退货,如果这些产品: – 个性化定制, – 交货后密封并开封, – 因其性质在交货后与其他货物不可分割地混合在一起。因此,消费者-客户的某些权利可能受到限制。

 

第 8 条.产品描述和图片展示

8.1本网站上的产品图片(也可通过video )与同类标准产品和/或其包装相对应。上述图片仅用于说明和展示待售产品,卖方不保证和/或承诺网站上的图片与交付给消费者-客户的产品完全一致。

8.2如果产品图片与产品说明书或产品描述文字之间存在任何差异,应以网站上公布的产品说明书描述为准。

 

第 9 条.产品的供应

9.1消费者-客户只能购买网站上公布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且只能按照其中标明的数量购买。网站上公布的产品价格和供应情况可能随时变更,恕不另行通知。

9.2网站上突出显示了可供发货的产品。消费者-客户承认,由于可能有多个用户同时访问网站,以及从加载网页到放入购物车之间的时间间隔,单个产品的实际可用性在同一天内可能与网站上的显示有很大差异。

当客户发送订购建议书时,网站的计算机系统会检查所购产品的实际供应情况,并在客户付款前通知客户一种或多种产品可能无法供应。

9.3 卖方承诺按照本销售总则第12条规定的方式和条款履行其义务;如果订购产品的交货时间比订购前在网站上标明的交货时间延迟,卖方承诺及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消费者客户在购买产品时标明的地址通知消费者客户。如果由于任何原因无法按照本销售总则第12条的规定交付所订购的产品,卖方保留通知消费者客户取消订单的权利。

 

第 10 条.销售国家、产品价格和交货费用

10.1 显示的价格仅适用于授权销售的国家,特别是

  • 奥地利
  • 比利时
  • 保加利亚
  • 塞浦路斯
  • 克罗地亚
  • 丹麦
  • 爱沙尼亚
  • 芬兰
  • 德国
  • 希腊
  • 爱尔兰
  • 意大利
  • 拉脱维亚
  • 立陶宛
  • 卢森堡
  • 马耳他
  • 挪威
  • 葡萄牙
  • 捷克共和国
  • 罗马尼亚
  • 斯洛伐克
  • 瑞典
  • 瑞士
  • 土耳其
  • 乌克兰
  • 匈牙利

10.2 消费者-客户应根据网站上标明的时间和方法以及订单确认页面上的摘要,向卖方支付所购产品的价格。

10.3 网站上标明的所有产品价格以及任何其他费用和开支均以欧元表示,并包含增值税。

如果产品价格与普通价格相比有折扣,则将标明折扣百分比、原价或普通价格以及最终价格。

如果产品在网站的不同部分显示不同的价格,消费者客户购买的价格应理解为产品详细页面上显示的价格。

10.4消费者-客户购买的产品价格为订单汇总时计算的价格,不考虑订单下达后或订单下达前可能发生的价格上涨或下降(包括促销)。

10.5 在意大利境内交货的订单金额等于或大于 150 欧元(150/00),在世界其他地区(有销售资格的国家)交货的订单金额等于或大于 300 欧元(380/00),或在当前促销的情况下,目前免收运费。对于同等或更低金额的订单,运费为

  • 9.00 欧元(9/00),含增值税,意大利境内运费。
  • 14.00欧元(14/00),含增值税,奥地利、比利时、德国、卢森堡运费。
  • 欧元 20.00 (二十/00),含增值税,运费寄至克罗地亚、丹麦、芬兰、希腊、爱尔兰、葡萄牙、瑞典、保加利亚、塞浦路斯、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捷克共和国、罗马尼亚、斯洛伐克、匈牙利。
  • 24.00 欧元(24/00)(不含增值税),挪威、瑞士、土耳其和乌克兰的运费。

10.6 如需支付运费和送货费,应在订单发送前向消费者客户显示的订单摘要页面上标明。

 

第 11 条. 程序工地订单程序的阶段和方式

11.1 订购程序

11.1.1希望在网站上购买产品的消费者-客户必须访问其个人资料。

按照网站使用条款所述的方式访问网站后,消费者客户应按照指导程序在网站的相应栏目中输入所需信息。

11.1.2消费者-客户只能在本网站上购买本网站上标明数量的产品。网站上的产品价格和供应情况可能随时变更,恕不另行通知。用户承认,由于可能有多个用户同时访问网站,以及从加载网页到放入购物车之间的时间间隔,个别产品的实际供应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网站会核实所购产品的实际供应情况,并在订购程序结束前通知消费者客户一种或多种产品可能无法供应。

11.1.3消费者-客户应通过 “立即购买 “按钮将所需产品放入卖方设置的购物车中,逐一选择所需的产品。在网站引导程序结束时,所选产品将构成订单对象,并以远程方式发送给卖方。

在下订单之前,消费者-客户应查看订单摘要,其中显示放入购物车的产品、价格、运费和附加费用、交货、运输和付款条件以及在订单过程中选择的任何其他特殊条件。

完成上述操作后,无论选择哪种付款方式,消费者客户都将被要求阅读和批准,并选择相应的复选框。

11.1.4通过下订单,消费者-客户承诺支付价格和摘要中标明的任何附加成本和费用。

11.1.5订单中标明的每种产品的数量均为最大数量,因此,在无法获得产品的情况下,允许卖方交付的数量少于订单中标明的数量。在后一种情况下,卖方将按照实际交付的产品数量收取价款,并免除与缺失数量有关的任何进一步义务。

卖方对一种或多种产品的暂时或最终无法提供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订单中包含的产品无法提供,即使是暂时无法提供,卖方也承诺不向消费者客户收取相应的价格。

11.1.6只有当消费者客户的订单通过网站上显示的正确程序转发时,卖方才受消费者客户订单的约束,且在转发过程中不出现任何错误信息,直至订单完成。在订单处理和转发程序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卖方承诺及时通知消费者客户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明确说明订单是否被视为取消。

11.2 接收订单

11.2.1付款后,消费者客户将通过电子邮件收到通过网站转发的订单收据,其中包含所购产品清单及其基本特征、价格、税费、配件费和任何运费、订单中约定的交货期限、适用于订单本身的一般和特殊条件、所选支付方式以及撤回条款。

11.2.2当消费者-客户发送订单并收到卖方的订单收据时,销售合同即告成立。

11.3 订单取消和修改

11.3.1消费者-客户可根据订单收据上的时间安排更改或取消订单。

11.3.2 在出现不可预见的物流和组织方面的困难时,卖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消 费者-客户取消订单,或经与消费者-客户商定,更改交货日期。

11.4. 提交命令

卖方应根据适当的保密和安全标准,以数字或纸质形式保存从消费者客户处收到的所有订单。如需任何副本或其他相关要求,消费者客户可通过以下地址联系卖方:

在任何情况下,除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外,还请消费者-客户将订单收据存档在适当的耐用介质上。

 

第 12 条.运输和交货时间

12.1 卖方通常应在收到订单后24小时内(周末和公共节假日除外)发送订单(如果有货)。其中,上午10:00之前收到的订单应在当天下午处理,而上午10:00之后收到的订单应在次日处理。

12.2 在订单执行后,卖方应将产品委托给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以便将产品运送至消费者-客户在订单确认中指定的地址。陆运交货应在意大利境内大约24/48小时内完成(不包括周末和节假日),欧洲境内大约48/72小时内完成(不包括周末和节假日)。

12.3上述第12.1条中提到的执行和交货条款应被理解为指示性的,对卖方没有任何约束力;因此,如果产品没有按照上述指示性条款交付,消费者客户无需对卖方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适用法律,卖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均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内向消费客户交付产品。

12.4 交货时间是指订购单下达时的产品库存时间。

12.5 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或不可抗力,以及罢工、天气事件、特殊节假日、仓库存货、厂房搬迁、信息系统变更、健康流行病和其他特殊事件造成的交货延迟,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所订购产品的交货时间比订购前在网站上标明的交货时间延迟,卖方承诺立即通过电子邮件将此情况通知消费者客户,并将电子邮件发送至消费者客户在下订单时标明的地址或其个人资料中的链接地址。

12.6 应按照订单收据上注明的方式和地址交付产品。

 

第 13 条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

13.1 一般条款和条件

13.1.1 消费者-客户在履行合同时应支付的款项,如下单时所概述,如果在意大利交货,可通过以下方式支付:(i) 信用卡或 PayPal;(ii) 银行预转账;(iii) 货到付款。

请注意,信用卡支付仅限于居住地址在意大利的消费者客户。

如果选择货到付款(COD)作为付款方式,额外附加费用见以下第 13.4 条。

13.1.2 对于从国外购买的商品,只允许通过贝宝(PayPal)和银行预转账付款。

13.1.3 所有 PayPal 交易均受 PayPal 隐私政策的约束。
13.1.4 消费者客户有义务在签订购买协议时选择所选择的付款方式

13.1.5如果消费者客户对付款方式有任何疑问,可拨打以下电话 +30 030 9910301 或通过以下电子邮件地址联系卖方:

13.1.6 为防止欺诈,可能会对订单进行检查,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联系客户以证明其身份。

13.2 使用信用卡或贝宝付款

13.2.1如果消费者-客户通过信用卡或 PayPal 付款购买产品,则买方的信用卡相关信息将由第三方(”中介”)通过安全连接直接传输至处理交易的中介网站并对其进行管理。订单发送前,网站上会显示接受的电路。

13.2.2 信用卡支付程序通过安全连接进行,消费者-客户将在该连接中看到订单金额的提示,并必须注明信用卡的类型、号码和有效期。在某些情况下,中间商可能会要求提供额外的数据或安全代码(例如但不限于 MasterCard SecureCode 和 Verified by Visa 安全服务)。始终要求提供一个可以联系到客户的固定电话号码。

13.2.3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客户的安全,卖方不会被告知信用卡号,只有银行机构才会提供授权。卖方只收到交易结果的通知。

13.2.4 如果消费者-客户在信用卡支付方式之外还选择了 “下次保存 “解决方案,则不会完整保存信用卡号(PAN、主账户号),因此网站无需遵守 PCI-DSS。如果保存了信用卡,客户下次订购时就可以使用之前保存的同一张信用卡,或选择不同的信用卡。

13.3 通过银行预转账付款

13.3.1在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在明确减损本通用条款第 12 条(”发货和交货时间”)的情况下,订单应在实际收到款项后处理。银行转账的原因应是订单号和消费者客户的个人信息。消费者客户应通过以下电子邮件地址之一将银行账户副本发送给卖方:

13.3.2消费者客户应在卖方接受订单后 10(十)个工作日内进行银行转账,否则将取消订单。

13.3.3通过银行转账付款的数据如下:

UNICREDIT S.p.A.

COD.IBAN
IT98O0200811200000004439474
COD.BIC (SWIFT)
UNCRITM1090
COD.CIN
O
货币
欧元
城市(银行)
Brescia
国家
ITALY
银行帐户
4439474
持有人
aerotecnca coltri s.p.a.

 

DEUTSCHE 银行 S.p.A.

COD.IBAN
IT12S0310454460000000820268
COD.BIC (SWIFT)
DEUTITM1448
COD.CIN
S
货币
欧元
城市(银行)
Desenzano del Garda
国家
ITALY
银行帐户
820268
持有人
aerotecnca coltri s.p.a.

用于转账的数据也包含在订单确认电子邮件中。

13.3.4消费者客户可能需要向其银行支付的转账费用不应归咎于卖方;在这方面,请 消费者客户事先向其银行咨询进行此类支付所需的费用。

 

第 14 条.建筑修改

14.1 制造商保留对消费者客户订购的产品和/或其部件进行修改的权利,修改的目的是提高产品本身的质量和安全性、环境保护和保障措施以及产品的性能(”改进修改”);因此,消费者客户在交付产品时不得对改进修改提出异议,即使事先未告知消费者客户,也不得违反卖方向客户交付与订购产品一致的产品的义务。

14.2 制造商还保留对消费者客户订购的产品和/或其部件进行除改进性修改以外的任何修改的权利,这些修改源于正常的工业流程以及生产流程的不断发展和合理化,并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改变订购产品的相关特性(”非相关修改”);同样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客户在交付产品时不得反对非相关变更,即使事先未告知消费者客户,也不得视为卖方违反其向消费者客户交付与订购产品一致的产品的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30条第10款的规定和目的,任何非相关变更,只要构成所交付产品整体特性的轻微一致性缺陷,卖方无权终止产品购买合同。

 

第 15 条 运输文件和发票运输单据和发票

15.1 对于通过本网站签订的每份购买协议,卖方均应出具发货产品的发票或收据。

15.2 消费者客户在下订单时提供的信息将用于开具发票。消费者客户对上述信息的正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发票开具后不得更改。

 

15.1 对于通过本网站签订的每份购买协议,卖方均应出具发货产品的发票或收据。

15.2 消费者客户在下订单时提供的信息将用于开具发票。消费者客户对上述信息的正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发票开具后不得更改。

 

第 16 条.产品交付

16.1除非卖方另行通知消费者客户,产品应在街道上交付。

16.2为了交付所订购的产品,消费者客户或其代表必须在订单确认书中指定的地点签收货物。快递公司的送货时间通常为 8:30 至 19:00。如果消费者客户(或其代理人)不在,货运代理应留下通知,并说明如何约定不同的交货日期。

16.3如果由于消费者客户自己的原因(例如,由于他不在和/或他未能与快递公司取得联系,以便在事先无法交货的情况下商定一个替代日期)而未能交货,消费者客户应承担卖方产生的退货费用。

 

第 17 条.产品交付时的核查行动

17.1在卖方指定的货运代理交付产品时,消费者-客户必须检查交付的包装数量是否与运输单据在包装上标明的数量一致,以及包装本身是否完好、无损或在任何情况下被改动,包括密封材料,特别要仔细检查是否有任何迹象表明所发送的货物可能受到损坏。

17.2如果出现包装和/或产品损坏和/或包装和/或标识数量不符的情况,消费者客户必须立即提出异议,并以书面形式向负责交付产品的人员声明产品 “受控 “或表示产品 “已损坏”:否则,不接受任何索赔。消费者-客户还承诺及时向卖方报告(通过电子邮件或挂号信,并在确认收讫后寄往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第 2 条规定的地址)与所收到产品的完整性、对应性和/或完整性有关的任何及所有问题,无论如何不得迟于交货之日起 24 小时,否则将被没收。

 

第 18 条 不可抗力和第三方行为不可抗力和第三方行为

18.1在不可抗力、运输工具不可用、第三方行为、不可预见或不可避免的事件等 情况下,造成交货延迟和/或交货困难或不可能或造成交货成本大幅增加的, 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8.2在上述第18.1条提及的情况下,卖方保留全部或部分分割、推迟或取消预定交货或终止购买协议的权利。在此情况下,卖方承诺及时、充分地将其决定通知至消费者客户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消费者客户有权要求归还已支付的任何价款,但不包括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提出的任何进一步索赔,也包括仅以偿还和/或补偿的方式提出的索赔。

18.3 制造、分销或维修过程中的延误原因,如停工、劳工骚乱、不可预见和无法预见的制造商生产能力不足等,应作为任何延误履行约定义务的理由、运输或能源供应中断、公共当局采取的措施、自然灾害、流行病或其他不可抗力或偶然事件,发生在生产商或其供应商处,或在运输过程中,或最终发生在卖方处,且超出了上述各方的控制范围。

 

第19条.卖方保证

19.1 缺陷保修

19.1.1卖方保证产品自交付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存在制造缺陷。该保证包括卖方有义务通过免费更换或维修的方式恢复因工厂缺陷而无法使用或效率低下的部件的效率。保修期内的维修是免费的,按照产品所配备的保修和服务手册中说明的程序进行,包括:(1) 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件,(2) 更换或维修服务的人工费,以及 (3) 提供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所需的消耗材料。

19.1.2保修范围不包括由以下原因造成或加剧的缺陷或故障:1

  • 在制造商官方服务网络之外对产品进行的修改或拆卸;
  • 正常磨损或未执行制造商在产品配备的《使用和维护》和/或《保修和服务》手册中规定的最低维护操作;
  • 未经制造商事先授权,不得修改产品;
  • 粗心大意、使用不当、使用非原装零配件(即非制造商提供的零配件)或质量不等同于原装零配件的零配件对产品进行维修和/或保养、维修和/或保养方式不恰当、未按法律规定的条款及时通知缺陷。

19.1.3如果消费者-客户在发现缺陷之日起两个月内未报告缺陷,则保修失效。

19.2 符合性的法律保证

19.2.1除了根据现行规定对所售物品缺陷提供的保证外,根据《消费者法典》第 129 条及其后条款,卖方应在产品交付后两 (2) 年内,对消费者客户在交付时存在的任何产 品一致性缺陷负责。

19.2.2如果产品出现以下情况,应视为不符合同情形存在

  • 不适合同类货物通常的用途;
  • 与卖方的描述不符,或不具备最终提交给消费者-客户的样品或模型中提及的质量;
  • 考虑到货物的性质,以及卖方、制造商或其代理或代表(如适用)在这方面对货物具体特性的公开声明,特别是广告或标签上的声明,不具备消费者-客户可合理预期的同类货物的通常质量和性能;
  • 不适合消费者-客户的特定用途,且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晓,并已通过结论事实予以接受。

19.2.3如果消费者-客户自发现缺陷之日起两 (2) 个月内未将相关缺陷通知卖方,则丧失使用合 格性担保的权利。

19.2.4由于意外事件或用户责任,或由于未按照产品的预期用途或产品随附的技术文件使用产品而造成的故障、失灵或缺陷,不在本法律保证的范围之内。

19.2.5如果出现已确定的符合性缺陷,如果及时报告,消费者客户有权通过免费维修或更换恢复产品的符合性,除非所要求的补救措施客观上不可能或与其他补救措施相比过于繁琐。考虑到如果不存在已确认的一致性缺陷,产品所具有的价值、缺陷的程度、在不对消费者客户造成重大不便的情况下实施替代性补救措施的可能性,如果与其他补救措施相比,补救措施要求卖方承担不合理的费用,则该补救措施应被视为 “过于繁琐”。

具体而言,卖方应尽一切努力,自费用其仓库中的其他同等产品替换已交付的损坏或有缺陷的产品,前提是消费者-客户已将这些产品原封退回(连同组成产品的所有部件)。如果无法更换相同的产品,卖方应向消费者客户退还已支付的有缺陷产品的金额,并明确排除因任何原因产生的进一步责任。

19.2.6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客户可自行选择要求适当降价或终止合同:

  1. (a) 维修和更换不可能或过于昂贵;
  2. (b) 卖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修理或更换货物;
  3. (c) 之前进行的更换或维修给他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19.2.7对于轻微的不符合同情形,如果修理或更换的补救措施不可能或过于繁琐,则双方无权解除合同。

19.2.8下文第 20 条(”担保的除外责任和限制”)规定了排除和限制担保的情况。

19.3 消费者客户的额外常规担保

 

第 20 条.保证的除外责任和限制

20.1消费者客户将产品运至卖方进行维修的费用应全部由消费者客户承担,而退货费用应全部由卖方承担。

20.2 第 19.1 条(”瑕疵担保”)、第 19.2 条(”合格的法定担保”)和第 19.3 条(”消费者客户的附加常规担保”)中提及的担保不适用。3(”对消费者客户的附加常规保证”)中所提及的保证被排除在外,如果消费者客户由于自己的故意或疏忽行为而损坏了产品,或者由于他的疏忽和/或粗心和/或由于其他不可归咎于卖方的原因而损坏了产品和/或使产品存在缺陷、和/或将产品暴露在自然环境中,和/或使用不当,和/或未遵循任何手册和使用说明中的技术指示,和/或由未经卖方授权的人员进行和/或进行了维修、干预或篡改,和/或遗漏了必要的维护,和/或储存不当。如果缺陷和/或故障和/或失灵是由于使用合同规定以外的产品和/或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所造成的,或在正常磨损或易损件老化的情况下造成的,则不在保修范围内。

20.3如果卖方发现消费者客户退回的一件或多件产品中的任何缺陷或故障可直接或间接归咎于后者,则后者有义务支付为此目的而产生的核查费用,并且,尽管有上述第20.1条的规定,卖方仍有义务偿还退货费用。

在适用的情况下,卖方也可主动或应消费者客户的要求,向后者发送受损退货产品的维修估价单。

 

第 21 条 命令的取消命令的取消

21.1消费者客户有权在网站上签订订单后至产品发货前的任何时间自由取消订单,且无需理由和处罚,条件是消费者客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签订订单时告知卖方的电子邮件地址,并注明其数据、日期和订单号。

21.1客户收到本网站自动发送的电子邮件后,订单取消即生效。在此情况下,卖方应使用客户使用的付款方式或与客户另行商定的付款方式退还客户已支付的金额。

 

第 22 条.消费客户的撤销权

22.1自收到产品之日起十四 (14) 天内,消费者-客户有权撤销(即使是部分撤销)在线签订的订单和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且无需提供任何理由。

22.2如果产品因其性质无法正常邮寄退货,消费者客户应承担退货费用。

22.3为了行使撤回权,消费者-客户应在产品交付后14天内,以下列方式向卖方发出快递声明,否则将被没收:

– 通过下订单时使用的电子邮件地址,直接发送至上述第 2 条中标明的卖方电子邮件地址、

– 通过带回执的挂号信、PEC 或传真发送至上文第 2 条中同样标明的卖方地址。

22.4撤回通知还应包含对拟行使撤回权的产品的描述,并注明订单号。

为此,消费者-客户也可使用本一般条款和条件附录 II 所列的撤回表。

22.4为了遵守撤回权期限,消费者-客户必须在上述第 22.1 条所述行使撤回权期限届满前发送有关行使撤回权的通知。

22.5 退出的影响

22.5.1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撤回通知通过快递或其他邮政服务发送给卖方之日起 14(十四)天内,将产品退回至以下地址,不得延误AerotecnicaColtri SpA, Via del Colli Storici, 177 – 25015 Desenzano del Garda (BS) – Italy。

产品应附有相关的用户手册和保修证书(如适用)。

卖方规定,在运输产品时应尽一切可能小心谨慎,使用货物的原始包装或适合保持其完整性的同等包装。

22.5.2如果消费者客户按照本条款第22条所述方式行使其撤回权,则卖方应在知悉该消费者客户行使撤回权之日起14日内偿还其已支付的款项,包括交付费用(因其选择了卖方提供的最廉价标准交付方式以外的交付方式而产生的额外费用除外)。

在收到产品或消费者客户证明已退回产品之前(以较早者为准),可暂停补偿。

22.5.3 退还给消费者客户的款项应使用消费者客户在初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支付方式,除非消费者客户另有明确约定;在任何情况下,消费者客户均不承担因退款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22.5.4消费者-客户应对因确定产品的性质、特征和功能所必需的操作以外的操作而造成的退回产品的价值缩减负责。

22.6 退出权被排除的情况

22.6.1如果产品属于以下情况,则消费者客户不享有撤回权

  • 量身定做和/或明确定制;
  • 有可能迅速恶化或过期;
  • 由于卫生或健康保护原因,交货后打开的密封货物不适合退货;
  • 货物交付后,由于其性质,不可避免地与其他货物混合在一起。

22.6.2在任何情况下,专业客户均不得行使撤回权。

 

第 23 条 修订修正

23.1 卖方可随时修订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的内容,恕不另行通知。

任何修订均自网站上公布之日起生效,如一般条款和条件标题所述。

23.2 如果发生变更,除非卖方和消费者-客户之间另有明确约定,对于已经签订的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有效的一般条款和条件不受影响。

 

第 24 条.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24.1消费者客户声明,本网站上使用的或与产品有关的所有商标、名称以及所有独特的标志、天才作品、名称、图像、照片、书面或图形文本均为并始终为 AerotecnicaColtri 和/或其受让人的专有财产,消费者客户不得因访问本网站和/或购买产品而获得任何权利。

24.2未经 AerotecnicaColtri 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复制网站上的内容,也不得以电子或传统方式传输、修改和/或以任何形式和出于任何目的使用网站上的内容。

 

第 25 条 个人数据的处理个人数据的处理

25.1 为了继续注册和使用本网站购买产品,消费者客户需要通过 “E-SHOP “平台提供一些个人数据。消费者客户承认,所提供的个人数据将由 AerotecnicaColtri 根据经法令修订的第 196/2003 号法令的规定进行记录和使用。101/2018 号法令的规定、欧盟第 2016/679 号法规的规定,以及任何其他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适用法律(以下合称 “隐私法规”)的规定,进行注册和使用网站购买产品,并在其明确同意的情况下,用于营销和/或概况分析目的,以及在注册时通过 “E-SHOP “平台提供给消费者客户的具体隐私政策中指明的任何其他活动。
具体而言,卖方在处理客户消费者的个人数据时,应遵守现行的隐私法,并在网站 coltri.com/privacy-policy/ 的以下部分发布的信息通知中作了更详细的说明。
25.2个人数据处理信息可在网站上查阅,并可在合同签订前随时查看和保存。

25.3 消费者客户声明并保证,在注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个人数据是正确和真实的。

25.4消费者-客户可随时通过 “E-SHOP “平台的 “个人资料 “部分更新和/或更改提供给 AerotecnicaColtri 的个人资料,认证后即可访问。

25.5如需进一步了解如何处理消费者-客户的个人数据,请访问 “E-SHOP “平台上的 “卖方隐私政策 “部分。

 

第 26 条 申诉和援助申诉与援助

26.1如对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有任何疑问或投诉,请联系客户服务部:

  • 电话:+39 030 9910301(周一至周五:9:00-12:00 – 14:00-18:00,周六和公共节假日除外)
  • 邮寄至以下地址:
    /

26.2卖方应尽快处理投诉;消费者-客户应在收到报告后 5(五)个工作日内收到答复。

 

第 27 条 补充协定补充协议

任何偏离订单和订单确认书所载条件的附加协议或协议,只有经正式书面同意才具有约束力。

 

第 28 条 适用法律适用法律 – 替代性争议解决办法 – 管辖权

28.1本网站、订单及本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受意大利法律管辖,并以意大利语起草。

28.2如果消费者客户与卖方之间的争议因消费者客户直接提出的投诉而无法解决,后者可以访问欧洲在线争议解决平台(欧洲ODR平台)。欧洲 ODR 平台由欧盟委员会根据第 2013/11/EU 号指令和第 524/2013 号欧盟法规开发和管理,旨在通过加入该平台的 ADR(”替代性争议解决”)机构的干预,促进独立、公正、透明、有效、快速和公平地庭外解决欧盟居民消费者与欧盟境内商家之间因在线销售或服务合同而产生的合同义务争议。如需了解有关欧洲 ODR 平台的更多信息,或通过该平台启动与本合同有关的替代性争议解决程序,消费者客户可访问以下链接http://ec.europa.eu/odr。

应在欧洲网上解决平台上标明的卖方电子邮件地址是:

28.3无论争议的庭外和解结果如何,消费者-客户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的权利不受影响。

28.4在不影响消费者客户所在国现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任何与合同的适用、解释和执行有关 的争议均应提交布雷西亚法院。

28.4与居住在意大利境外的消费者客户之间的争议应提交布雷西亚法院管辖,该法院是合同 签订和履行地的法院。